2021年江西宜春市优路教育国家职业资格考试培训中心开设消防工程师、建造师、安全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环境评估师、执业医师等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及辅导,面向袁州区、丰城区、樟树市、万载县、上高县、奉新县、宜丰县、铜鼓县、靖安县及周边地区招生,业余时间授课,考试通过率高。
提前了解!2021年一级造价师考试报考条件
各地2021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工作预计将于2021年8月初陆续开展,除了报名时间,考生对2021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条件也会相对比较关注。今天优路教育就为大家整理了2020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报考条件相关信息,供各位考生参考。
目前2021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条件暂未公布,考生可提前根据2020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报考条件自测一下!
2020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一)“考全科”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具有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硕士学位或者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年。
5.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免2科”报考条件。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
1.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
2.已取得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3.已取得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三)“增报专业”报考条件。
已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可免考基础科目。
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包括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的时间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年限。
2021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科目及题型题量
2021年一级造价师考试时间目前暂未公布。根据历年一级造价师考试情况来看,一般会在10月的第三个周末举行,故2021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时间预计为2021年10月23~24日。提前了解考试科目及题型题量有助于考生有效备考,故优路教育特整理了2021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科目及题型题量,供大家参考。
目前2021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安排暂未公布,考生可根据2020年一级造价师考试科目安排及题型题量提前做好备考准备。
报名热线:189-5874-0878(周)微信同步,在线QQ咨询1459026115
报名与学习中心地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钓台路809号台商大厦A座。常年招生,信息常年有效,欢迎来校、来校、在线客服咨询最新报名及考试信息。
2021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科目及题型题量
考试科目 考试时长 题型题量 满分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2.5小时 单选题:60道,多选题:20道 100 分
建设工程计价 2.5小时 单选题:60道,多选题:20道 100 分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土木建筑工程 2.5小时 单选题:60道,多选题:20道 100 分
安装工程 2.5小时 单选题:40道,多选题:20道,选做题:20道 100 分
水利工程 2.5小时(2019年开考) 单选题:60道,多选题:20道 100分
交通运输工程 2.5小时(2019年开考) 单选题:60道,多选题:20道 100分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土木建筑工程 4小时 案例题5道 120 分
安装工程 4小时 案例题5道 120 分
水利工程 4小时(2019年开考) 案例题6道 120 分
交通运输工程 4小时(2019年开考) 案例题7道 120 分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试时,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存储编辑功能)。
2021年一级造价工程考试时间为10月30-31日
近日,人社部公布了关于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其中明确了2021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时间为10月30-31日,优路教育已将相关通知内容整理如下,快来看看吧!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各副省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干部局,有关行业协会、学会:
为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规划和管理工作,便于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经商有关部门同意,现就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见附件)做好各项考试组织实施工作。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日期由主管部门另行通知。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日期由各地自行确定。
二、各地要严格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0〕106号)要求,及时研判情况,完善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因疫情防控等原因部分考区、考点确不能正常组织考试的,按程序报批后及时向社会公告调整考试日期。本年度暂停考试,合格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的,报考人员已经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
三、国家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要引导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通过正规渠道报名,切勿轻信虚假宣传。积极推行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对虚假承诺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加大惩处力度。国家未指定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职业资格考试培训工作,对不法培训机构打着“保过”幌子,招摇撞骗或组织实施作弊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四、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密切合作,认真落实考试有关规章制度,切实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加强考试安全管理,保障各项考试平稳顺利实施。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21年1月18日